为促进工典开放平台卖家更好地服务买家,卖家入驻时须根据平台规定缴纳保证金,各类目保证金信息详见《工典2019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本规定适用于工典开放平台所有卖家。
1、定义
1.1保证金是指卖家以“一店铺一保证金“原则向工典缴纳的用以保证其商品和服务质量的资金,工典可以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平台规则进行处置。
1.2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保证金总额减已赔付金额,再减已标识的暂扣金额后的金额。
2、保证金缴存
2.1卖家应根据工典开放平台要求缴纳保证金,作为卖家侵权、违约、违规、未履行服务承诺时用于对买家和其他权利人进行赔偿的资金。
2.2对于卖家所缴存的保证金,工典不须向卖家支付任何利息。
2.3跨类目保证金:就高原则,保证金按最高金额的类目缴纳;经营过程中增加的类目对应的保证金与原有保证金不一致,商家须补交差额部分。
3、保证金的调整
3.1 工典有权根据卖家的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卖家调整保证金金额。
3.2 如果卖家曾因违规被工典清退,若再次申请加入,工典有权提高卖家的保证金金额。
3.3?如果卖家店铺受到行政机关调查处罚,工典有权提高卖家的保证金金额。
4、保证金赔付
4.1 若经工典审核认定卖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卖家已缴付的保证金中扣除有关的款项赔付买家或工典或相关权利人:
4.1.1 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服务承诺;
4.1.2 出售假货或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
4.1.3 虚假或夸大宣传;
4.1.4 侵犯知识产权、财产权、人身权利等权利;
4.1.5 标错价无法发货;
4.1.6对于买家针对卖家服务承诺的每一有效投诉,工典将按货款金额的300%予以暂扣,有效投诉判断,以工典确认为准;
4.1.7 其他违反工典平台规则、与工典签订的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承诺的情形;
工典若提取卖家的保证金进行任何赔付,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卖家,并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
4.2 保证金不足的情形处理
4.2.1 当卖家的保证金不足以赔付买家及其他权利人时,卖家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
4.2.2如卖家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任何赔付金额,工典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冻结卖家应结货款、将卖家从平台清退、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等。
4.2.3在卖家的保证金不足时,工典没有义务使用自有资金向买家或其他权利人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
4.3如卖家违反有关的服务承诺和/或工典平台规则和/或卖家与工典签署的其他协议,给工典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工典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工典损失的金额。
5、保证金补缴
5.1 如因卖家业务变化需补缴或保证金可用余额低于保证金总额的50% ,卖家应在出现该等情况后5个自然日内及时补缴足额的保证金使可用余额达至最低保证金金额。工典可向卖家发出续费通知,如卖家在工典开放平台上有未结货款,工典有权从该等款项中扣除以补足保证金。如卖家逾期未能补足保证金,则工典开放平台有权终止服务。
5.2当卖家申请退出(或被清退)工典开放平台时,需先按照《2018工典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规定补足保证金至最低保证金额度,如未按时补足,则工典有权自任一未结货款中扣除予以补足,补足后才可发起后续流程。
6、保证金退回
6.1卖家申请退出(或被清退)工典开放平台,在所有订单终止、所有索赔完结且卖家已完成交易的所有商品质保期均届满后,卖家可向工典发起退还保证金的申请,自终止合作之日起满3个月,符合审批条件(如申请的材料齐全、信息完整无误、签字盖章完整、无未结算完的结算单等),工典将扣除依据协议及相关规则等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至卖家已验证支付保证金的公司账户中。
6.2因出现本规则4.1中所述的行为或卖家与工典签署平台协议中约定的被工典清退的卖家店铺,保证金在清退时不予退还。
7、其他
7.1 保证金的缴存、赔付、退回等过程中所发生的银行收费等第三方费用,由卖家承担,工典可从保证金余额中扣除。
7.2 若卖家信息变更,需要根据变更情况的不同(如单纯账号变更、公司更名、公司注销等),按照工典的要求准备应提供的材料文件,并提前30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典,否则因卖家信息的变更而造成的支付失败、延迟、错误,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
7.3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为试运行期,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本规则与其他平台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